为加快全市文化旅游业改革发展,统筹文化旅游资源,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,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成为实现营口新一轮的支柱性新兴产业,营口市委、市政府按照“发展大旅游、形成大产业、组建大集团”的思路,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营口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营口文旅集团”), 努力打造集“山、河、海、林、泉、艺、寺”于一体的具有营口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、文旅营销平台的大型文旅产业集团。
营口文旅集团是由营口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,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,下属七家二级公司,包括营口辽河老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、营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、营口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、营口辽河大剧院有限公司、营口新闻媒体有限公司、营口盐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、营口沿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。